舟山是“中國漁都”。但許多人也許並不知道,一條魚從加工廠到市場再到餐桌,看似簡單的行程,卻要“游”過生產—流通—餐飲等3個環節,分別由質監、工商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3個部門進行分段監管。
  這一容易互相扯皮的市場監管模式,如今在舟山,由工商、質監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整合而成的市場監督管理局全程監管。
  舟山市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主任陳芬芬說,過去分散在工商、質監、衛生等部門的管理職能被整合後,一個局就可以把一個產品的生產、流通、消費全管起來,“最大的好處是以前的外部協調變成了現在的內部協同”。
  舟山市領導認為,3局的整合不僅實現了對生產、流通和餐飲環節的全程統一監管,同時解決了職能交叉、管理重覆、相互推諉等問題,有利於市場監管效能的有效提高。
  黨政部門從45個減至33個
  市場監管部門的統一,只是浙江舟山群島新區、舟山市正在推進的“大部制”改革的一個縮影。
  除此之外,市委市政府漁農村工作辦公室、市農林局整合組建成市農林與漁農村委員會;市財政局、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新組建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糧食局組建新的市商務局;外事和僑務合併為外事與僑務辦公室(臺灣工作辦公室);組建市海洋行政執法局,與市海洋與漁業局合署辦公,等等。
  據瞭解,機構整合後,舟山黨政工作部門從45個減至33個。其中市委工作部門從11個減至8個,政府工作部門從34個減至25個,分別減少27.3%和26.5%。
  在舟山所屬四縣區中,黨委工作部門從10個減少到6個。岱山、嵊泗兩縣政府工作部門從25個減至19個,定海、普陀兩區從23個減至17個,分別精簡24%至40%。
  舟山是我國首個以群島建制的地級市,是我國第4個也是唯一以海洋經濟為主體的國家級新區。在去年1月國務院批覆的《浙江舟山群島新區發展規劃》中明確:“賦予舟山群島新區省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設立浙江舟山群島新區管委會,建立與舟山群島新區建設發展相適應的機構精簡、職能綜合、結構合理、運作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
  去年年初,以“大部制”為代表的行政體制創新工作提上日程,這也被舟山自稱為新區改革“第一仗”。
  舟山市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林德偉認為,舟山的這輪機構改革在國家“大部制”改革的方向上更進了一步。
  如定海區,區環境保護局與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合署辦公;區文化新聞出版局、區體育局職責整合,組建區文體新聞出版局,並與區委宣傳部合署辦公,亦為舟山市本級所未有。
  據瞭解,舟山此次“大部制”的改革是著眼新區開發建設需求推進的一次大部門綜合管理改革。為優化部門機構設置,舟山組建新區黨工委管委會辦公室,市委辦、市府辦與其合署,實行“一套班子三塊牌子”,同時實行大市場、大城建、大海洋、大農業、大文化、大衛生等大部門制改革。
  值得關註的是,舟山此次行政體制改革註重強化經濟功能區的建設,根據不同的區域功能和發展定位,設置了新城、海洋產業集聚核心區、普陀山-朱家尖、金塘、六橫5個經濟功能區,賦予經濟功能區相對獨立的人事權、財政權和開發建設決策權,各經濟功能區均設立管委會,為新區管委會的直屬機構。
  其中,通過機構整合所新組建的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市、縣(區)、鄉鎮(街道)三級全面整合了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的職責和力量。
  據介紹,除在市場監管部門上實行全程高效的統一監管,舟山此輪改革還在全國率先探索構建海上綜合執法機制,整合海洋與漁業、港航、國土、文廣、水利水務等部門涉海執法的人員與裝備,建立全市範圍內統一的海上綜合執法體制。同時,與省部屬涉海執法機構共同構建海上執法預警系統和應對海上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工作機制,形成統一的聯合執法體制。
  縣處級和科級領導職數分別減少46個和79個
  此輪機構調整,舟山將政府職能劃分為若干個職能模塊。舟山市希望,通過部門機構改革,將部門職能由以事權為中心轉向以功能為中心,形成職能配置科學合理、機構設置綜合精幹、職責權限明確清晰的組織架構。
  據統計,調整後,舟山市本級29家改革單位還減少內設機構67個。收回的160個編製,占到29家改革調整單位機關編製總數的15.8%。同時,減少46個縣處級領導職數、79個科級領導職數,分別減少27.9%和16.8%。收回事業編製580個。
  對編製精簡後的超編人員,實行系統內各部門的餘缺調劑,同時探索跨部門、跨區域、跨層級調劑使用,統籌用於新區開發建設重點領域和基層基礎管理、公共服務等崗位。最近,舟山就選派了300名市本級的幹部充實到功能區、基層一線和重點工程。這其中就包括了機構合併退出領導崗位的幹部。
  同時,舟山還出台《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領導幹部實施辦法》、《市級機關科級幹部管理辦法》,有100餘名工作年滿30年的幹部提前讓賢。
  陳芬芬認為,舟山此次改革,最大的變化是政府職能轉變的力度前所未有,行政審批事項的取消、調整、轉移力度非常大。
  據悉,行政審批事項清理後,舟山保留的非行政許可事項僅有137項。
  簡政放權與強化服務並重。舟山市委相關領導認為,行政體制改革的實質不僅僅是精簡機構和人員,更重要的是要轉變政府職能,建立高效的服務型政府。
  據介紹,舟山在機構改革後,還全面清理了相關制度和審批事項,對於不符合改革方向,或者影響下一步新機構運作的制度、流程進行清理和調整,“目的就是簡政放權、提高效率,為新區建設提供堅強有力的體制保障”。
  不對口的煩惱
  舟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舟山市行政大樓西北側一幢不起眼的小樓里。記者看到,門口掛著的,除了舟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牌子,一邊還掛著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舟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舟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舟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4塊牌子。
  “這也是無奈,一方面為了適應與上級部門的對口,另一方面也因為執法主體的需要。”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其實,這樣的加掛不僅僅在市場監管局。在舟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門口,還有舟山市經濟合作與投資促進局、舟山市物價局的牌子;在舟山市商務局,則掛著舟山市商務局、舟山市糧食局的牌子。
  陳芬芬說,舟山只有百萬人口,但過去,政府機構設置與杭州、寧波等沒多大區別。無論從數量、種類還是規模,都不太符合舟山陸地少、海域面積大、海洋資源發達的實情。
  據瞭解,此次舟山“大部制”改革,既是浙江行政體制上的先行先試,也是舟山歷史上規模最大的行政體制改革創新。從2012年始,舟山市委、市政府就著手改革創新新區行政體制研究工作,去年初,新區行政體制改革創新被列為浙江省委、省政府領導重點調研課題,市委市政府為此專門成立課題組,有關方案幾經調研、反覆醞釀和修改,最後獲得省委省政府批准。
  據悉,舟山市、縣(區)黨政府機構改革初步方案擬定後,舟山相關領導專程到省里相關廳局溝通、協商,“許多部門都給予充分理解和支持,但也有不贊同的”。
  舟山一位官員告訴記者,一些上級部門仍習慣於傳統管理或管制思路,認為部門被改革整合了,就是下級地方對自己這一部門(系統)不重視,改革斷了他們的“腿”,更有甚至通過項目經費、考核等手段進行干預。
  顯然,這樣的困難,不是單靠舟山一己之力可以解決。
  改革後,定海、普陀二區,17個區級政府機關就對應著46個省級部門,有的大部門的上面有三四個“婆婆”,年底,光彙報總結就得搞好幾個版本。“到省里開會,派個‘副局長’,人家就以為對這塊工作不重視,每次都要解釋半天。”舟山一位局領導說。
  “大部門制的改革涉及政府內部權力結構的重組與調整,必然會打破原有的制度格局,觸動部門利益。”在陳芬芬看來,創新行政體制應當是強調職能的優化組合,把一些分工過細的部門加以合併,便於統籌管理,這也是進一步改革的方向。“政府部門機構的設置是一個形式,轉變政府職能,真正把管理職能集中到宏觀調控、市場監管、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上來,這才是改革的本質。”  (原標題:舟山“大部制”邁出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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