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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監控畫面截取的事故前貨車和兩名少年騎電動車的場景
  記者李紅汛文圖    
  核心提示|未成年人騎電動車又釀慘禍。10月23日下午,魯山縣張良鎮六小兩名12歲少年放學騎電動車回家,在距離學校200米遠處與一輛滿載沙子的貨車發生事故,坐在電動車後的少年當場死亡,騎車少年受傷。事發後,貨車司機逃逸17小時後投案自首。
  調查發現,許多家長不知道未滿16周歲不許騎電動車的規定。
  還原事件|準備超貨車,不知道怎麼摔倒了
  昨日凌晨6時,剛剛從外地趕回家的何先生,來不及放下行李,就急匆匆地直接來到了現場,12歲的兒子小強(化名)已經死亡,屍體已經被家人用被子蒙上。看到兒子的屍體和地上的血跡,何先生當時人都傻了。
  在事故現場附近,記者在一家從事門業加工的商戶那裡找到了視頻監控,監控顯示:10月23日16時16分09秒,道路兩邊出現成群放學的孩子,一輛紅色滿載沙子的貨車進入畫面;16時16分14秒,小強乘坐同學的電動車開始出現;兩秒鐘後,電動車接近貨車後部;16時16分19秒,過橋的貨車和電動車從畫面上轉彎道消失。“出事地點和我的門店有大約不到100米的距離,以此判斷,發生事故的時間大約在16時16分30秒左右。”該商戶一男子推測。
  記者隨後在事故現場路西一家煙酒店,通過女店主找到了目擊者,目擊者告訴記者,事發時他就在煙酒店門前坐。“看到這輛貨車自南向北經過,兩個小孩騎電動車從貨車的右側經過要超貨車,不知道咋的兩個小孩摔倒了,其中一個小孩被車碾壓過去,還有一個被車撞了,我和另外看到的人就趕緊叫貨車司機‘趕緊趕緊,撞住人了,快停車!’但那個貨車根本沒有停,直接開走了。”不過,他們記住了貨車的車號——豫D61817。
  煙酒店女店主介紹,聽到有人喊撞住人了,她也趕緊從店里跑了出來,看到貨車已經跑了,地上躺著兩個小孩,就趕緊撥打120和110。急救車趕到後,醫護人員檢查發現一個男孩已經沒有了生命跡象,另外一個男孩被送往魯山縣醫院救治。
  最新進展|迫於壓力,肇事司機逃17小時後投案
  接到報警後,魯山縣公安局立即成立了“10·23”交通肇事專案指揮部,全力追剿逃逸的肇事車輛。
  23日晚上10時許,民警在張良鎮北一個沙場發現了肇事車輛,民警對車輛上遺存物進行了提取。經核對,肇事車輛的司機名叫許朝暉,張良鎮東營村人,到其家中發現許朝暉肇事後已經潛逃。
  昨日中午12時12分,記者接到警方通報,經過民警對許朝暉家人做工作,許朝暉已經在24日接近中午的時候向警方投案自首,具體肇事細節警方正在對其進行訊問。此時,距離許朝暉肇事逃逸已經有17個小時。
  記者通過調查得知,死者小強系張良鎮六小六(1)班的學生,家住張良鎮張東村,受傷的男孩叫小兵(化名)。由於倆人是同班同學,平時關係要好,當天下午放學由小兵騎電動車帶著小強回家。記者在魯山縣人民醫院瞭解到,小兵主要是軟組織擦傷,沒有生命危險。
  記者調查|未滿16周歲不許騎電動車,許多家長稱不清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
  昨日,記者在距案發現場200米遠的張良鎮六小採訪發現,該小學緊靠12米寬的鄉村公路,小學門前沒有放置任何“前方學校,車輛慢行”的提示性標牌,學校門前公路上也未加裝車輛減速帶。到了中午放學時間,該校有很多年齡稍大的學生騎自行車、電動車回家。
  隨後,記者又走訪了其他幾所學校,在學校的學生車棚里,記者也看到了不少電動自行車,很多學生都表示騎電動自行車主要是圖方便。
  其中在平頂山市凌雲路附近的一所中學門口,記者發現放學鈴聲一響,很多學生騎著電動車離開了校園。記者隨機採訪了一位姓朱的學生,他告訴記者,他是初一的學生,由於上下學的路程較遠,父母又沒有時間接送他,就在開學前給他買了一輛電動自行車。當記者問他是否知道未滿16周歲騎電動自行車上路是違法行為時,他向記者搖了搖頭。記者又隨機採訪了校門前等著接孩子的幾位家長,大部分家長對該規定不清楚。
  在不到30分鐘的時間里,記者發現騎電動自行車的學生不少於40名,有些騎電動自行車的學生還帶著同學一起回家。
  警方提醒|學生對電動車掌控能力很差,遇到情況很難做出正確的躲避
  平頂山市交警支隊事故部門一民警告訴記者:“去年,在我市南環路上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民警趕到現場時,一位中學生倒在血泊中,一輛電動自行車被碾壓變形,孩子當場死亡。中小學生由於年齡較小,生理和心理髮育不成熟,對電動自行車的掌控能力很差,一旦遇到緊急情況,很難做出正確的躲避,容易在交通事故中受到傷害。”
  魯山縣交警大隊大隊長張文星告訴記者,對學生的安全問題,交警部門只能通過課堂,學校的板報、宣傳欄等進行教育,在這方面,還是需要家長的配合和重視。“小學生騎電動車是違法的,對交警來說,只能勸導,具體的處罰條例現在還沒出台。而且電動車是交通法規的盲點,交通法明確規定,駕駛電動自行車者必須年滿16周歲,建議中小學生不要騎電動車出行。”
  對於這次事故的發生,張文星十分惋惜。“法律明確規定,未滿16周歲是不允許騎電動車的,如果當時兩個孩子沒有騎電動車,或許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故。”K
(編輯:SN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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