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到“兩區”支教
  須連續任教1個完整學年
  本報訊 省教育廳昨日公佈《河南省“兩區”支教教師管理暫行辦法》,今後,各學校選派到邊遠貧困地區和革命老區“兩區”支教服務的教師,應具有3年以上教學工作經驗,專業過硬,並須在受援地區連續任教一個完整學年。
  按照政策,從2013年起至2020年,我省須每年選派一定數量優秀幼兒園、中小學(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到邊遠貧困地區和革命老區“兩區”支教,支教範圍覆蓋國家確定的河南省連片特困地區覆蓋的26個縣、12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15個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截至目前,全省兩年已選派近6000名教師奔赴支教崗位任教。
  我省此次出台《“兩區”支教教師管理暫行辦法》,將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對“兩區”支教教師的管理,更好地促進全省義務教育均衡。新政規定,凡指選派教師前往“兩區”支教服務,支教教師應具有3年以上教學工作經歷,一般應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業務精湛,專業過硬。
  省教育廳要求,教師選派到受援縣基層農村、薄弱學校支教,應與派出學校工作全部脫鉤,要到受援學校全職工作,並需連續任教一個完整學年。支教考核定為“不合格”的支教教師,支教經歷視為無效。
  鄭州晚報記者 張競昳
  (原標題:教師到“兩區”支教須連續任教1個完整學年 須一線教師,3年以上教齡,與派出學校工作全脫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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