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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一女子等車時,將駕駛摩托車經過的王某某誤以為是摩的司機並坐了他的車,王某某載著她駛入一荒地將其強姦。11月25日,秀英法院一審以強姦罪判處王某某有期徒刑5年。
  今年6月29日8時30分,蘇曉在海口市秀英區海榆中線業里村村口對面等車。當王某某駕駛摩托車經過時,蘇曉誤以為他是摩的司機,並毫無防備地坐上了王某某的車。王某某騎著摩托車載著蘇曉由海榆中線進入椰海大道行駛,並於9時許拐入椰海大道南側長流鎮富教村內一荒地路邊停車。王某某意圖強姦蘇曉,上前將蘇曉撲倒在地上,強行將蘇曉衣服脫掉。因蘇曉哭叫反抗,王某某便對其進行言語威脅,接著又把蘇曉壓倒在地上,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並射精體外。蘇曉因強烈反抗致使身體多處擦傷。事後王某某駕駛摩托車載著蘇曉離開現場。經鑒定,蘇曉的傷情構成輕微傷。8月7日11時許,王某某在海口市秀英區某鎮某村的家中被公安民警抓獲。據瞭解,王某某是海口人,今年24歲,2009年10月26日曾因強制猥褻婦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
  海口秀英法院認為,王某某違背婦女意志,以暴力,脅迫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又因王某某是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遂依法以強姦罪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文中人物蘇曉為化名)□記者 李美香 通訊員 薛瑩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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